个人利息收入缴纳所得税,是税法规定的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减免,它涉及到国家的大政方针,对于拉动经济增长,增加国家财政收入,进行宏观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但个别金融部门,为了拉存款,不惜违反国家规定,将个人定期存款存为单位定期存款,或教育储蓄存款,这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个人存款必须实行实名制制度的规定,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,为贪污、受贿等人员隐藏不法收入提供了便利条件,同时也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,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。 解决的途径:一要加强金融检查力度,一旦发现问题,追究责任人及主管理人员行政及刑事责任;二是单位存取定期存款,要有单位印鉴;教育储蓄要有学校证明及户口复印件;三是金融机构要取消单纯的存款与收入挂钩考核制度,对违反规定的,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。
(华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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